减持新规重点就大股东通过“集中竞价交易”这一特定途径减持股份细化,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,减 持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:拟减持股份的数量、来源、减持时间、方式、价格区间、减持原因。但是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,不受减持新规 约束。
减持新规除了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,引导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、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,证监会认为,这样既可实现应对股市异常波动临时性措施的有序退出,又可防止大股东集中减持对市场造成冲击。
证监会表示,虽然大股东股份的流通市值不小,但并不是都有现实减持需求。从近年来实际情况看,大股东减持60%是通过大宗交易、协议转让进行的,有效缓解了对市场的压力,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金额占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只有0.7%左右
去年股灾期间,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,证监会在去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,从即日起6个月内,大股东和董监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 股份,减持禁令在1月8日到期。证监会表示,出台减持新规是为了防范减持禁令到期后出现减持高峰,稳定市场预期,化解恐慌情绪。
在证监会认为,减持新规出台后将不会出现“减持潮”;引发市场大幅下跌的说法没有根据,投资者应当理性看待、审慎甄别。证监会特别指出,出台减 持新规,并不意味着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等“国家队”即将退出,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也不会发生改变。今后,证监会将继续把稳定市场、稳定人心、防范系统性风险作 为目标,全力做好相关工作。